2018年10月18日
有没有适用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?
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的通知,由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- 工业企业: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,000万元。
- 其他企业: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,0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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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上调至1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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